食堂食材综合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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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331F1170(SZDL20230024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综合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内容更正为:

序号

具体内容

投标人响应情况

1

供应商需提供1名或以上专业服务人员为本项目服务。


2

供应商需提供3名或以上专业服务人员作为粗加工人员和配送人员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根据要求肉类、禽类等需要分割进行称重,粗加工处理后配送到食堂


3

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约


4

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栏里报填报唯一的折扣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


5

★“折扣率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 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

2)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如:0.90000.800.78, 对小数点后位数不作要求);

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4折扣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6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提供中农数据天天采配食堂采配应用平台(http://stcp.chinaap.com/)网上采购系统和食材供应链协同管理系统供采购单位下单使用并满足监管需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中农采购平台的系统服务费),采购单位对此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 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3. “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已作相应修改,请供应商下载最新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二)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3115号

联系方式:孙警官,0755-84465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准四肖三期必开一期家肖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邹先生,13510343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段工

电 话: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10/8007


准四肖三期必开一期家肖

2023-12-18

购买标书
项目编号 3324-DH2331F1170(SZDL2023002454)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综合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购买时间 开始时间:1970-01-01 -- 截止时间:1970-01-01
供应商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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